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
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制定并执行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,协调经济社会发展,提出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,执行国家和省的经济发展政策。
2. 监测经济形势,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,研究经济发展、总量平衡和安全问题,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及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措施。
3. 分析财政、金融等状况,研究并实施国家和省的财政、货币政策以及土地政策,推动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。
4. 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,组织综合性改革方案,协调专项改革,推进试点项目。
5. 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,调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,审批、核准投资项目,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。
6. 负责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,控制外债总量,监督资金使用,审批外资项目和大型用汇项目。
7. 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,协调产业发展,尤其是农业、农村、休闲旅游、先进制造、高新技术和现代物流等领域。
8. 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战略建议,组织编制和协调功能区规划,促进区域经济合作。
9. 参与编制进出口总量计划,监督执行,管理重要物资储备,如粮食和棉花。
10. 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政策,研究社会发展战略,推进社会事业建设,提出就业、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建议。
11. 推进可持续发展,负责节能工作,制定循环经济发展和能源节约政策,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。
12. 制定和执行规范性文件,参与国民经济动员工作,指导招标投标和口岸管理。
13. 促进经济、技术交流与合作,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,负责相关联络工作。
14. 负责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,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,参与相关资源、财税和环保政策制定。
15. 管理粮食流通,指导体制改革,制定应急预案,维护粮食市场稳定,建立储备制度,进行粮食流通统计和财务审计。
16.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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